塞尔维亚“洋教练”在中国文字中寻找“年”味道******
(新春见闻)塞尔维亚“洋教练”在中国文字中寻找“年”味道
中新网威海1月12日电 题:塞尔维亚“洋教练”在中国文字中寻找“年”味道
作者 王娇妮 王晓根
手握毛笔,蘸上墨汁,一撇一捺……12日,来自塞尔维亚的体育教师戈兰在山东威海用两种文字写出了带有美好寓意的“福”字和祝福语。
威海南海新区位于山东半岛最东端,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近几年,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不少外国人选择来这里工作和生活。
来自塞尔维亚的戈兰是威海南海新区青苗双语学校的体育老师。三年前,他带着妻子玛雅和他们的3个孩子,来到这里工作生活。
办年货、包饺子、抢红包、串门儿,戈兰对中国过年习俗十分了解。但最让他感兴趣的,还是在中国文字中找“年”味儿。
戈兰一家给中国邻居送春联。 王晓根 摄在威海南海新区观海社区12日组织的写春联活动中,戈兰一家五口齐上阵,依次跟着书法老师写“福”字。对戈兰来说,只写“福”字已远远不够,他还颇具创意地采取“接龙”形式,用母语塞尔维亚语在红纸上写下“健康喜乐、事业顺利、财源滚滚、新年快乐”的祝福语。
经过了3个多小时的努力,100多幅寄托美好寓意的春联铺满地面。喜庆的红纸上,外文字母和中国“福”字的混搭,呈现出“中西合璧”的美好愿景。
戈兰的妻子玛雅则提议学着本地人去“串门子”,送祝福。一家五口拎着春联,敲开邻居家的门。
“新年快乐!”戈兰一家双手作揖说着贺词。“太感动了,头一次接待这么特别的客人,祝你们阖家幸福!”邻居吴月美高兴地说。
回到家后,戈兰迫不及待地将对联“迎喜迎春迎富贵 接财接福接平安”贴在自家门上。“有点歪”“不对,太高了”,三个孩子当起了“质检员”,要求爸爸做到分毫不差,端端正正。
小儿子卢卡还拨通了塞尔维亚朋友的电话:“我们家现在有春联了,等到春节那天,我还要给你打电话拜年,你记得要学习几句吉祥话呀。”卢卡向他的朋友介绍起了中国传统习俗,当起了“中国通”。
戈兰细数起还要为中国年做的准备,“今年我要包具有塞尔维亚特色馅料的饺子给家人们吃。”“我要体验万家寨大集,听说临近过年时候的大集特别热闹。”“最近还有丹顶鹤、天鹅等鸟类来到这里,我要拿着相机记录下来,到时候发给塞尔维亚的家人看。”一件件事填满了他的待办清单。
从中国美食到传统习俗,戈兰一家人入乡随俗。“没待够”是戈兰一直挂在嘴边的话,他去过中国许多城市,最后定居在威海,一家人在这里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色和城市发展的亮色。(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